新华网客户端 新华网福建频道
搜索 | 客户端 | English

两岸警方携手重拳出击 严打跨境电信诈骗犯罪 对有前科台湾籍人员实施重点管控

2026-07-01 10:28:00 来源:新华社/中央社 联合电

新华社/中央社 联合电 近期,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框架下,台湾刑事警察局与大陆公安部紧密协作,针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展新一轮联合打击行动,重点针对福建厦门、漳州、泉州、广州、江苏、上海等地区,重点对在大陆从事诈骗活动的台湾籍人员、特别是具有诈骗前科者实施优先管制与精准打击,取得显著成效。

AI示意图:跨境电信诈骗联合治理指挥中心
AI示意图:两岸警方协同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已彻底突破传统地域限制,呈现跨境化布局、集团化运作、链条化分工的鲜明特征,诈骗窝点多盘踞境外,形成境内外勾连的严密犯罪体系。部分台湾籍人员参与其中,利用两岸人员往来便利在大陆从事诈骗活动,严重侵害两岸同胞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安定。据台湾方面统计,目前共有873名台湾籍人士因涉诈骗案在大陆被拘留、起诉、审判或服刑。诈骗已成为危害两岸同胞切身利益的共同公害。

深化机制协同,织密打击网络。 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诈骗、洗钱等经济犯罪被明确列为双方重点打击对象。自协议2009年生效以来,两岸在情资交换与案件协查上已累计办理8000余件,合作侦办刑事案件近200件,刑事通缉犯遣返人数共达457人。两岸警方携手出击,成功捣毁多个境外诈骗窝点,抓获包括台湾籍在内的大批嫌疑人,在线索通报、证据移交、嫌疑人遣返、赃款追缴等关键环节开展务实合作,有效破解了跨境办案的诸多壁垒。

AI示意图:电信诈骗治理流程
AI示意图:跨境电信诈骗线索通报、证据协查与资金追缴流程。

突出重点管控,遏制再犯风险。 本次联合行动中,大陆公安机关将对具有电信网络诈骗前科的台湾籍人员实施重点监管和优先管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曾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安机关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同时,对于被确定为涉诈重点人员者,公安机关建立监控档案,进行教育和劝返。两岸警方同步加强情报共享,对前科人员出入境、在大陆活动轨迹实施动态监测,从源头遏制再犯风险。

依法从严惩处,形成强力震慑。 大陆司法机关坚持依法从严、全面惩处、跨境重拳的治理方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台湾地区籍电诈嫌犯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缅北明家、白家两大武装电诈集团39人被判无期以上刑罚、16人死刑立即执行。一系列重判案例对跨境诈骗犯罪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保障台胞权益,彰显司法温度。 大陆方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维护两岸同胞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台胞方先生遭遇电信诈骗后,经吉安市司法部门通力协作,成功追回被骗钱款近30万元。国台办明确表示,诈骗是两岸同胞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也是大陆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的对象;如果台胞在大陆遭遇不法侵害,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有关部门将尽全力保障好台胞在大陆合法权益。

两岸同根同源,法理应同向。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无分地域,是两岸共同的民生责任。两岸警方将持续强化协作,对台湾籍诈骗前科人员实施精准管控,坚决遏制台湾籍人员在大陆从事诈骗等犯罪行为,共同守护两岸同胞的财产安全与社会安宁。(完)

[责任编辑:刘默涵]